关于做好2008年度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2008年度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0月11、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报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8〕8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8年度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方式进行。自2008年8月12日起,考生可以开始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进行预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4日17时。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将本人近期照片的电子版本导入报名系统中。
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完整的考生身份证号,其中港澳地区考生申报时,在证件类型中选择“军官证”,香港考生在证件号码前加“港”形式如:港+考生证件号,澳门考生在证件号码前加“澳”形式如:澳+考生证件号。
三、报名点设置及现场确认安排
考生网上预报名后须带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后方为有效报名。我市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为市卫生局、香洲区卫生局、斗门区卫生局、金湾区卫生局。我市报名点受理考生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8月18日至8月26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请考生务必按时前往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及确认,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属地报名点确认报名,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属地卫生局报名点确认报名,高栏港区医疗卫生机构到金湾区卫生局报名,市直卫生单位、万山区、高新区以及由市卫生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到市卫生局报名点确认,其中,高栏港区及高新区的考生由该区社会发展局统一收取报名材料,初审后统一报所属报名点确认。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确认申报资格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具体如下:
1.《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打印申报表一式一份(打印后若修改信息的,须重新打印,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申报表必须是网上填报的最终信息);
2.证书证明类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需验印)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蓝色背景,与上传相片同底),粘贴在A4纸上。
4.此外,还需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相关佐证或证明。
五、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需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确认单三个步骤。报名点审核完考生的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需在报名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打印确认单由各考生签名后,收回统一保管备查。凡因未打印确认单造成考生漏报名的,由各报名点负责。凡由单位统一报名的,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须到报名点认真核对报名人数及报考专业以防漏报、错报。
六、其他
1.今年准考证不再统一发放,而由考生在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为:http://www.21wecan.com.cn或http://www.hhrdc.com)自行打印。
2.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规定执行,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费用统一交至以下帐户:
帐户名:珠海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
帐 号:000911-2015006636
开户行:交通银行东风支行
请务必在进帐单上注明收费代码: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初级)128-00-08
3.各报名点须根据考务工作计划安排好相关工作。对于个人没有条件网上报名的,各报名点可提供协助。在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时,应本着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附件:卫人才发〔2008〕86号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护理和助产 职称 考试 通知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卫人才发[2008] 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人发[2008]153号文)精神,今年10月11日、12日将对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为保证考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务工作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信息管理
1.各卫生考试管理机构自2008年8月12日起,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工作,请各考区、考点务必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地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采用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方式。各地考生自8月12日9时起,至8月24日17时截止,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
3.各考点、报名点于8月13日至8月26日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考生须持《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或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考点、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确认签字。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信息。
4.考点于8月27日至8月30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5. 考区于8月31日至9月7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6.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位,考区审核考场安排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4日。考区完成考场座位编排审核后,不得更改任何报名信息。
二、准考证打印
2008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试卷交接
1.考区在9月20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和地点,详细填写《试卷接收信息表》(附件2),传真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部人才中心”)。
2.卫生部人才中心在10月3日至10月10日之间组织发放试卷和考生签到表,考区与保密印厂押运人员交接试卷时,须开箱核对考试试卷袋数,并当场重新贴上封条,经双方确认后,按要求填写交接单。
3.考区与考点在考试前2-3天进行试卷交接时,双方须首先确认试卷箱上的封条完整无损,然后开箱核对试卷袋数是否准确。交接过程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确保考试试卷万无一失。
四、考试筹备、实施
1. 考试实施前,考区、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考务人员、监考人员的培训,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考场、试室及座位标识的打印等相关准备工作。
2. 各考区、考点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要按照人事部《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有关规定执行,明确各方责权,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要积极取得火警、地震、水灾、电力、公安、维稳办等相关危机处理部门的配合,在考试期间实行联席值班制度。
3. 考试实施期间,卫生部人才中心将开通全国考试值班电话:
010-59935282
59935283
59935284
59935285(传真)
4. 各考区务必于9月20日前将考区值班电话报卫生部人才中心,考试期间各考区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五、试卷和答题卡的回收与销毁
1. 所有的试卷(含备用卷)和答题卡须在考试结束后48小时内统一回收至考区。
2. 卫生部人才中心自10月14日起派专人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要求,与考区办理答题卡回收的交接手续。
3. 各考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考试结束3周后进行试卷(含备用卷)销毁,并填写《考试试卷销毁记录单》(附件3),于11月7日前传真至卫生部人才中心备案。
六、读卡评分及违纪处理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10月20日至25日实行集中统一读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为确保读卡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区、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即各考点自10月13日起,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系统,考区须在10月30日之前在考务系统里完成本考区内违纪人员处理,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在10月30日前以发文形式上报至卫生部人才中心,须确保违纪考生信息在考务系统内与上报文件的一致性。
七、成绩发布
1.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http://www.21wecan. com.cn)查询。
2.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考试成绩单,由考区下发至考点,务请各级卫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收到成绩单后尽快发至考生手中,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八、保密要求
各考区、考点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强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并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
各考区、考点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树立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保密措施和责任,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4)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针对各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参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07]第176 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08〕36号)的具体要求执行,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2:试卷接收信息表
附件3:考试试卷销毁记录单
附件4: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护士 考务计划 通知
抄报:卫生部人事司、规财司、政法司、医政司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8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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