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爱卫办〔2008〕12号
关于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
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各区爱卫办,市直各有关单位,驻珠各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气温回升,雨量充沛,是蚊虫孳生和繁殖的高峰期。为预防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爱卫办决定于8-9月份在全市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要求
坚持突击行动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广泛组织发动市民群众和专业杀虫队伍,抓好环境治理和灭蚊措施的落实。
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所医院,不漏一个公园或花圃,不漏一个居民小区,不漏一个工地,不漏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把 “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防止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各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登革热防制工作经验,结合实际科学制订灭蚊行动计划,原则上各街(镇)、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小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有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各区、街(镇)、居(村)要组织辖区单位自检互查,落实辖区内孳生地清理工作,把行动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前,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印制灭蚊预防登革热的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动手灭蚊防病的浓厚宣传氛围。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扩大群众的知晓面和参与面。各部门要组织群众参加义务劳动,翻盆倒灌清除积水、清理垃圾、填平洼地,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
(三)行动阶段。8月18日至9月15日为全市灭蚊统一行动时间。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园、旅游景点、学校等单位要专门组织力量,清查单位内外的各类积水和卫生死角,特别是地下室、花圃及天台等场所要细致检查,认真处理。物业管理小区、居(村)委会的管理人员,要利用晚上和双休日,逐家逐户上门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除积水。市城区公共区域由中标公司进行消杀,各区、街(镇)政府要确保辖区公共区域的灭蚊工作,所有的蚊虫孳生场所做到登记造册、跟进整治。街(镇)、居(村)对去年发生登革热病例的区域、疫点要重点监督消杀。
(四)检查监测阶段。9月中旬,各区、街(镇)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工作,各系统对所属单位组织一次抽查;驻珠单位同时接受驻地区、街(镇)的检查与卫生管理;各行业要组织检查,抓住重点,如工地、公园、学校、医院等,主管部门要负起责任。市、区疾控部门要加强“四害”密度监测,将结果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同级爱卫办。
三、其它要求
各区爱卫办要及时通报灭蚊除害防病工作情况,做到每阶段有专题报告,活动结束有综合报告,并及时报送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在活动期间将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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