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组织机构 | 通知通告 | 在线办事 | 网上办公 | 卫生党建 | 卫生新闻 | 卫生法规 | 网上医院 | 下属机构
 当前位置: 首页>> 组织机构>> 局办公室>> 通告
珠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章来源:珠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10-24


 

珠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071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5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珠海市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和“珠海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zhhealth.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卫生党建、人事管理、规划财务、应急管理、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卫生监督、医政管理、疾控管理、妇幼保健、爱国卫生、科技教育、纪检监察、精神文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

(五)行政许可。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六)卫生统计。

主要包括: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医疗服务收费变化,居民健康水平和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七)公告通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公告、通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招标采购以及本机关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八)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zhhealth.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的提出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珠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受理机构领取,或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中国珠海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珠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2128353,传真号码:2233641

邮政编码:519000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珠海市卫生局行政监察专员办公室

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

监督电话:2128851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邮编:519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珠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

2. 珠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doc

 
返回顶端】【关闭窗口
  © 版权所有:珠海市卫生局 设计制作:珠海市卫生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