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防疫防病机构建设规划、基层防保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负责实施重大突发疫情、病情的紧急处置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和监控;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电话:2128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