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开展;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212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