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卫〔2008〕291号
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
现将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厅、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中医〔2008〕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粤中医〔2008〕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