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2012年度
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信息中心,各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我局制定了《珠海市2011-201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珠海市2011-201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